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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坐?旅客帶肉也罰旅社 業者苦喊:很無辜

2019/01/29 14:09 字級:
讀稿

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,為了加強防範非洲豬瘟,如果有旅客參加旅行團,違規夾帶肉品來台,導遊和旅行社也要連帶受罰。對此旅行業者表示,真的是很無辜,行前都有再三說明,也不可能去翻旅客的包包,如果連帶受罰,旅行業者覺得實在不公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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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機場內,檢疫犬走過旅客身旁,仔細搜尋氣味,就怕會有旅客攜帶肉品入台。

 

▼(圖/東森新聞)

 

桃園機場廣播:「禁止帶任何肉製產品入台,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一百萬元。」

 

攜帶肉品沒有通報海關,最高會被重罰一百萬元,警告標語幾乎在機場內隨處可見,但現在連旅行社都可能要連帶開罰。

 

創新旅行社董事長李奇嶽:「真的是不關我們導遊和旅社的事情,因為他是外國旅行團,他是跟著外國領隊入境,我們的導遊呢是在機場接機,他不會有任何碰到旅客的機會,因為過海關的時候導遊是不在現場的。」

 

經營旅行社的李奇嶽覺得自己好無辜,出發前的行前會議再三告知旅客,什麼該帶、什麼不該帶,還得被罰真的很無言。


▼(圖/東森新聞)

 

創新旅行社董事長李奇嶽:「出發說明會的手冊,都會詳細記載,這些海關相關規定那我們已經盡了,善良管理的義務,那如果說還要來,處分我們就是台灣的領隊和旅行社的話,真的是太過於苛責。」

 

就因為觀光局表示,依據發展觀光條例,損害國家利益的名目,如果有查夾帶肉品入台,將可針對旅遊業者,開罰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就連旅遊業受僱人員,也可開罰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▼(圖/東森新聞)

 

桃機領隊:「即使我們檢查也不可能說,他在某一個角的(角落),有肉質的我能夠辨別的出來,這是第一不可能檢查,就像人工檢查,也有疏忽的時候。」


▼(圖/東森新聞)

 

平常就專門帶,桃園機場旅客的領隊,也覺得這樣的連坐處罰真的太不公平,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規定。

 
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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