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/男貸款想買千萬透天厝控遇房仲兼屋主哄抬價格
貸款要買新房,如今房子買不到,還要付利息,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,經紀人員應專任一經紀業,不得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。被指控的房仲連鎖房屋業者:「他名義上面是屋主沒錯的,但是他也有權益去賣他的案件,他的案件不是屬於他個人資產,只要簽進來的話,這就是中港特區店的店資產,依法行事,他「周先生」如果覺得這個東西他有異議,他就是主張他的申訴,對我公司造成的名譽受損非常的嚴重。」業者反倒認為,周先生損害他們名譽,要提告,台中地政局則表示,需當事人來立案,才有辦法調查釐清,是否涉嫌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