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清岳弒親案震驚社會,全案經二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,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於2002年3月28日判處林清岳死刑,其他5名共犯有期徒刑5至16年確定。資深教誨師張柏舟回憶,林清岳直至死前皆未曾懺悔,並認為他毫無對不起父母,甚至覺得兒子花父母親的錢是天經地義,對社會輿論感到忿忿不平。
據了解,林清岳從被逮捕一直到審判初期,對自己犯下的案件毫無悔意,不僅多次發表狂妄言論,甚至辱罵採訪的記者「沒有人性」。在輿論壓力下,一、二審皆判處林清岳死刑。資深教誨師張柏舟透露,林清岳直至死前皆未曾懺悔,並認為他毫無對不起父母,還覺得是雙親對不起自己。
▼林清岳遭判處死刑定讞。(圖/CTWANT)
教誨師表示,林清岳認為,身為兒子的他,自由使用父母的金錢是天經地義的,對於必須透過要求的方式,才能從父母手上取得金錢一事,始終感到忿忿不平,更認定自己是實質上的受害者,對於社會對他的輿論與指責感到憤怒。2002年5月6日林清岳於土城看守所之臺北監獄附屬刑場槍決,死後透過林口長庚醫院,捐出器官心臟、兩個腎臟、一對眼角膜,以及皮膚、骨骼等器官。
另一方面,血案發生後,或許因為情節太過恐怖,林家舊宅始終無人居住,也遲遲無法脫手,成為當地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凶宅。據傳,曾有宗教團體相中林宅,希望改建成陰廟,但被林家親屬回絕,直到2012年才由工程單位承租,目前作為工務所及員工宿舍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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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重案/林清岳106刀弒親遭判死 教誨師曝「扭曲想法」超恐凶宅現況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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