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檢偵辦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,昨天依殺人罪起訴陳姓凶嫌,今天移由士院審理。陳嫌表示非常後悔,但辯稱無殺人之意,不知為何蔡女被掐沒掙扎,法官訊問後裁定羈押。
▼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在台遭到殺害。(圖/翻攝自當事人IG)
案發後遭羈押的陳嫌今天遭提解出庭,表示自創品牌是蔡女最大夢想,因此匯款新台幣9萬9999元給蔡女,事後想想兩人準備另覓大套房而有資金需求,案發當天要蔡女先還一些錢遭拒,就去掐住蔡女頸部。
陳嫌多次表示,他從沒對歷任女友動粗,當時只是想嚇嚇蔡女,心想人被掐脖子應該會掙扎,但直到現在也不知道為何蔡女沒啥掙扎,不知已危及蔡女性命,「然後她就這樣死掉了」。
▼陳姓凶嫌供稱本來想嚇唬對方,結果失手殺人。(圖/東森新聞)
他說,他承認殺了人,但不是蓄意為之,否則案發前不會帶著蔡女愛吃的西瓜到蔡女住處,也不會帶著筆電去蔡女住處工作,但坦承做錯了,非常後悔難受。
陳嫌哽咽說,今天是蔡女離去第49天,因為他在看守所每天都念地藏菩薩本願經迴向給蔡女,所以他記得,希望蔡女能離苦得樂,也希望蔡女父母不要悲傷;陳嫌還稱應該沒人記得今天是第49天,隨即遭法官出言提醒,這種說法若讓被害人家屬聽到情何以堪。
陳嫌說,希望能陪父母過年,服刑後會努力扶養父母與蔡女父母,甚至當蔡女父母的兒子,希望能限制住居;陳嫌辯護律師則表示,陳嫌一時失手造成憾事,若蔡女家屬願意,陳嫌也願意與蔡女冥婚,主張陳嫌沒有羈押原因與必要,請求交保。
但法官認為,陳嫌涉犯殺人重罪,但否認犯行且供述反覆、避重就輕,衡酌後認為有高度逃亡可能性,裁定羈押。
▼法官認為陳嫌供詞反覆,且有高度逃亡可能性,因此裁定羈押。(圖/東森新聞)
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,陳嫌今年4月間透過IG(Instagram)私訊被害蔡姓女大學生,但兩人並無密集往來。
今年9月起,陳嫌逐漸萌生殺人想法,曾以手機搜尋「殺女友為度她成佛」等文字,並購買普拿疼等藥物,作為殺人後畏罪自殺之用。
10月3日晚間,陳嫌主動聯繫蔡姓女大生,兩人相約10月7日碰面,自此密集往來,陳男多次出入蔡女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。
陳嫌聲稱,10月13日上午10時許,在蔡女租屋處索討9萬9999元遭拒,而心生不滿,徒手掐扼蔡女頸部致死,並以玩偶抱枕遮掩蔡女眼睛。
陳嫌犯後逃回新北市鶯歌區租屋處企圖尋短,在警方救護期間脫口而出「我殺人了」,全案因而曝光;士檢昨天依殺人罪嫌起訴陳嫌,請法院從重量刑。
●東森新聞關心您
犯罪行為,請勿模仿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