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受刑人想在明年大選投票,成功跨出第一步,這是在台北監獄的一名20歲林姓受刑人,提告爭取並聲請法院「定暫時狀態」處分。
整起案件源自於這名林姓受刑人,透過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協助,函請中央選舉委員會與桃園市選委會,於明年總統立委選舉時,在北監設置投票所,讓他得以行使投票權。
不過3月先後遭回函拒絕後,合議庭認為,縱使受刑人不符合外出要件,仍享有投票權,國家仍應以其他方式保障他的投票權,12日裁定,應在訴訟確定前,在北監設置投票所。
對此選委會表示,已經和中央選委會達成共識,後續將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,提出抗告。
(封面圖/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