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旬「色」影師伸狼爪前先問「滿18沒?」 小模泣訴:我好髒
綜合媒體報導,小模17歲的時候與彭男透過網路攝影同好論壇認識,彭男因為失婚,於是將精神與精力都放在喜愛的攝影上,認識小模後,兩人常以6、7千元的代價進行外拍工作,彼此合作至少7次,拍攝地點遍及五星級飯店、戶外景點,甚至連彭男住處也都涵蓋其中。
由於多次合作的過程中,彭男都展現專業與紳士風度,都沒有逾矩的行為發生,因此漸漸地獲得小模的信任,舉凡泳衣、內衣系列,都同意拍攝,兩人甚至還曾一起出國拍照。
2015年10月,彭男再次邀請小模到自己的豪宅內拍內衣專題,過程中兩人默契十足,作品的效果呈現也不錯,很快就完成工作。然而過幾天後,小模就接到彭男的電話,指出有幾張照片沒拍好,需要補拍,由於彼此合作都算愉快,小模不疑有他,,爽快答應。
沒想到,當彭男載小模回家後,才剛踏進家門,彭男就問「滿18了嗎?」、「要不要發生性關係?」,小模聽到後相當驚訝,她沒想到平日有紳士風度的彭男會提出這種要求,她當場拒絕,豈料最後仍無法逃離狼爪。小模被欺負以後,曾躲到廁所傳訊息給男友哭訴,一直說「自己被那個」、「自己很髒」。後來在男友的安慰及建議下,決定報警處理。
彭男到案後表示兩人確實有發生關係,但並非強迫,甚至反咬是小模想要援交,而且他強調自己多次資助小模出國,還買禮物送她,甚至要送手機給她,他認為這樣彼此間的對價關係就已成立,雙方是合意性交。
但是檢方認為,根據小模驗傷的結果顯示,除了女方下體有彭男的體液外,四肢也有因為反抗造成的挫傷,此外,以小模外拍的收入來說,不太可能為了一支手機而進行性交易,再加上從小模曾跟男友哭訴的對話記錄來看,認定彭男性侵一事罪證確鑿,將其起訴。
消息一出,網友們紛紛留言怒批「垃圾男!」、「這種人閹掉好了!」、「希望性侵強暴者都把XX就地正法」,還有網友警惕「明星夢,當藝人不是這麼簡單的!」,也有網友諷「台灣法律真有道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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